淇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教育培训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45号)《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鹤壁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农〔2024〕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部署,按照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要点要求,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高质量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不低于80%。
(一)目标任务
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下达我县67万元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围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及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培育高素质农民167人,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线上学习时数不高于总学习时数的30%,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左右;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共组织12个班,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年度培训费用根据实际需求支出。
(二)重点方向
1. 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 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分区域、分品种、分技术确定培训内容,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继续面向生猪、牛、羊养殖主体开展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2. 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3. 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
三、专项行动
服务三农领域重大任务,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全面提升,组织实施四个专项行动。
(一)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组织开展玉米单产提升专题培训,因地制宜、按需设班。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为对象,围绕全产业链技能,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扩大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项培训。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三)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支持脱贫村围绕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升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根据脱贫人口(含非脱贫人口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四、工作重点
2024年全年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开展摸底调研。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严格遴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育对象,把年满16周岁、品德端正、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建档立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
(二)遴选培育对象。以经营管理型目标导向开展培育,组织各类培训对象登录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参加培训。要加强与共青团、妇联及有关院校、科研院所等配合,做好培训学员的信息入库及相关工作。鼓励有需求的农民学员连续参加培训,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三)推进培育机构、实训基地能力建设。持续完善“一体多元、优势互补”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培育需求,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完善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加强规范选用和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建立本级培育机构库,从库中遴选培育机构承担培育任务,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合理设置遴选条件,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
1. 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 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 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培育机构要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 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培育机构负责制定开班计划、组织教学实践、开展必要的跟踪服务,按期保质完成培育任务,接受农业农村部门日常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未按期完成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育任务。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育机构不得承担当年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四)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1. 实行培训计划审核制度。要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学时要求,认真审核本级各类型培训机构配套设施设备、教学管理人员队伍、教育教学质量效果等。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培训机构开班计划须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实施培训。
2. 实施班级管理制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行班级管理制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 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按班级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培育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
3. 科学把握培训方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鼓励培育机构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育形式,提高教学效果。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县农业农村部门为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课堂教学应确保优质教学资源进课堂,确保授课教师专业领域与授课主题相符,鼓励采取参与式教学方式。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现场观摩、实地体验、动手操作、现场交流、模拟教学、孵化指导。现场教学应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选用产业相近、发展领先的基地或场所,配好实训教辅人员,明确现场教学目标要求,完善实践教学流程。
(3)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线上教学,适时开展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直播培训。 把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农业减灾防灾、转基因科普知识、安全生产、数字素养与技能等纳入综合素养培训课程,开发特色培训课件,鼓励农民线上自主学习。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线上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基地)按每人每学时10元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4. 分类遴选优秀师资和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专家纳入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稳定一支专职教师队伍,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各类共享师资库资源,培训机构要注重优先从师资库中选聘优秀教师。将科技特派团成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的专业人员纳入师资队伍。县农业农村局要审核把关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指导培育机构、实训基地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订购《农民日报》等专业报刊,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考。
5. 推行考核评价及颁证。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1)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
(2)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考评。
(4)证书颁发。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管理,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实施职业培训学时与职业教育学分转换。做好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与河南优质校对接,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满足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的需求。
6. 完善培训信息档案
(1)培训工作信息入库。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信息员要及时更新机构、基地、师资等相关数据和考核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2)培训学员档案。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台账、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以及培训班图片、考勤签到册等相关资料。
(3)搞好统计监测。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实行培训过程和效果第三方监测评价。
(五)创新培育机制、模式。紧紧围绕振兴乡村主导、特色产业,分产业、分类型开设培训专题班,制定差异化培训计划,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紧紧围绕乡村规划、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分类型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村组干部及社会事业带头人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管理村镇及社会事业发展能力。推行“参训农民+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集成培育模式,依据农业生产季节灵活分段开展培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坚持训育结合,强化培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落实落细师资选聘、优质教材、实训孵化基地、考试考核等重点环节,规范受训学员评价颁证。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全程监管。县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因地制宜制定县级培训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资金使用计划等,按要求报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备案。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全过程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等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部门对本级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的培训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服务,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
(二)规范项目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摸底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费用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三)创设落实扶持政策。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继续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178号)精神,协同农业农村、人社、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持续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积极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10号)要求,持续加强高素质农民金融信贷知识培训和对接服务。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鼓励高素质农民申报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支持高素质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
(四)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五星”支部创建等专项考核中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指标考核。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有关绩效管理要求,结合《河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实现所有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线上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双90%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五)示范推广先进典型。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高素质农民学员积极参加全省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淇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