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公安局
机构全称 | 淇县公安局 |
负责人 | 贾海波(淇县副县长、淇县公安局局长) |
地址 |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桥盟街道办事处人民路与淇水路交叉口西北角 |
办公时间 | 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0392—7233554 |
地址邮箱 | 15239276000@163.com |
邮政编码 | 456750 |
内设机构 | 警令部、政治处、情指中心、警务保障室、控申科、信通科、督察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食药环旅大队、禁毒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办案中心、看守所。 |
直属单位 | 朝歌所、高村所、北阳所、桥盟所、庙口所、西岗所、卫都所、黄洞所、灵山所、集聚区分局。 |
事业单位 |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拟定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定全县公安机关宣传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拟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规划,按规定组织实施教学培训工作。 (四)掌握影响全县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分析研判,制定对策。 (五)组织刑事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六)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打击经济犯罪。 (七)受理和处置群众报警、投诉,指挥和协调各警种依法行政。 (八)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实有人口、居民身份证、、爆炸危险物品、禁毒、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 (九)管理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本县境内留居、旅行等工作。 (十)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组织实施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十一)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进行安全保护、安全监察,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 (十三)组织实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管理监督看守所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五)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和后勤工作。 (十六)拟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分析队伍状况,实施公安督察、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淇县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十八)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九)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等。 (二十)负责河道采砂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机制。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