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财政局
机构全称 | 淇县财政局 |
主要职责 |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财税的建议。拟定县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七)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八)负责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十一)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估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负责人 | 姜文征(淇县财政局局长) |
地址 | 鹤壁市淇县人民路东段 |
办公时间 | 8:00-12:00,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0392—7222172 |
邮政编码 | 456750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预算执行股、行政政法股、教育事业股、科技文化群团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办公室)、企业服务金融股、会计股、资产管理股、监督检查股(预算绩效管理股)、基层财政管理股、企业改革与规划发展股。 |
直属单位 | 下设国库支付中心、预算评审中心、地方债务评价中心、信息中心,以及9个乡镇财政所:朝歌财政所、高村财政所、北阳财政所、西岗财政所、黄洞财政所、庙口财政所、桥盟财政所、卫都财政所、灵山财政所。 |